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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春

长阳县榔坪乡照耀第四农业生产合作社分支书

  陈秀春,长阳县榔坪乡照耀第四农业生产合作社分支书。

  1957年,在湖北省第二届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上,被授予“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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