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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亮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东新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小亮,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东新村党总支部书记。

  在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东新村,提起村书记陈小亮,村民们总会说:“有小亮书记在,咱村的事都能依法理顺,心里踏实!”担任村书记近5年来,他扎根农村走访入户,把法治精神种进村民心里,用“接地气”的实践筑牢乡村治理根基,用“解民忧”的担当守护群众权益,用“促和谐”的智慧化解矛盾纠纷,成为村民心中最靠谱的“法治带头人”。

  一、把法治种进泥土里,让“规矩”成为村里的“准星”

  “以前村里事,常是‘人情说了算’;现在有了小亮书记,事事都按‘规矩办’。”这是村民对村里变化的真切感受。小亮常说:“乡村治理,法治是‘压舱石’,得让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

  (一)让普法宣传“走村入户”接地气

  他深知,农民学法律,不能靠“念条文”。于是,村里的云喇叭成了“法治广播站”,每天早晚讲一段“法律小故事”;农家书屋开辟“法治角”,摆上《土地管理法》《婚姻家庭纠纷解答》等“实用手册”;村民议事会开成“以案释法会”,把邻村的宅基地纠纷、土地流转矛盾当成“活教材”,让大家在讨论中明白“啥能做、啥不能做”。

  每年春耕前他必组织开展“土地法律专场”,用本村曾发生的“承包地边界纠纷”案例,讲清《农村土地承包法》里的“四至边界”“流转规范”;重阳节前后,专门给老人讲“赡养法”,用“儿子不养老,村调解委员会介入后依法解决”的身边事,让“赡养老人是义务”深入人心。近五年,村里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场,覆盖村民4000余人次,村民“遇事找法”的意识明显提高,主动来村委会咨询法律问题的人翻了两番。

  (二)让小微制度“落地生根”管实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亮书记牵头,把法律规定纳入到成村民易懂的“村规民约”,小到“环境卫生整治”,大到“集体资产处置”,都明明白白写进条款,经村民代表大会全票通过后,贴在村委会的“公示栏”上。

  他特别重视“四议两公开”制度与法治的结合。2022年村里要流转30亩土地建温室大棚,有人提议说找熟人好办事,他却坚持按程序来:先开党员大会“议”政策合法性,再解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投票,结果按照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才签约。“这样做,既防了风险,也让村民放心。”他说。

  如今,村里的村务公开栏每月更新,集体账目、惠民补贴、项目招标等“敏感事”全公开;集体资产出租等“关键事”,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后才推进。近五年,村里没发生一起因村级事务不规范引发的法律纠纷。

  二、把调解室设在矛盾前,让“疙瘩”化解在村里的“屋檐下”

  “农村的矛盾,多是‘鸡毛蒜皮’,但拖下去就可能‘积成大怨’。”小亮书记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他不仅自己当“调解员”,更搭起了一套“情理+法理”的调解体系,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办”成了现实。

  (一)啃下“硬骨头”纠纷,让法理人情都“服众”

  去年,村民吴某和谭某因建房吵得不可开交,谭某认为吴某建房占用了自家耕地和集体用地,加之在吴某建房期间造成谭某房屋受损,未达成协议,双方子女都赶来“撑腰”,眼看要动手。小亮书记赶到现场,先让两人冷静:“吵解决不了问题,咱按《土地管理法》和村里的规定来。”他让双方拿来了确权证书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对照确权证书发现吴某未占用谭某的耕地,所建房屋也未超出规定面积。接着,他将两人请到调解室,泡上茶说:“都是几十年的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为这点事伤了和气值不值?法律讲‘登记为准’,但邻里情分也得顾。”最终,双方都认可了法律界定,吴某也主动给谭某受损房屋做了合理补偿,双方和好如初。这样的案例,在他的调解记录里还有很多:调解土地流转纠纷3起;化解邻里矛盾18起。近五年,他牵头调解各类纠纷36起,化解率达98%,没有一起因矛盾升级信访或诉讼。

  (二)搭起“连心桥”平台,让多方力量“拧成绳”

  他推动成立了村级调解委员会,吸收老党员、乡贤等5人加入,还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每月开一次“碰头会”,互通村里的矛盾苗头。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多的特点,他请村里的“好媳妇”参与调解,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的方式,让当事人更容易接受。

  村民李某儿子曾因在上班期前突发脑溢血,多次和企业协商未果,打算召集人去企业“闹”。小亮书记得知后,立即联系法律援助,最终讨回了5万元补偿款。“不是逼出来的,是依法要回来的。”李某感慨道。如今,村民遇到难题,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找村委会,找小亮书记”,因为他们知道,这里有依法解决问题的“门道”。

  三、把群众装在心里头,让“法治”带着温度“暖民心”

  “法治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得带着温度落地。”小亮书记始终认为,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权益,是基层法治工作的“落脚点”。

  (一)为弱势群体“撑伞”,让法治阳光照到每个角落

  村里有14户低保户、2名特困户,他把这些家庭列为“法治帮扶对象”,定期上门走访。78岁的老人王奶奶,经常因赡养费问题闹僵。小亮书记多次和其儿子、儿媳座谈,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带着调解委员会的人上门做工作,最终儿子儿媳答应好好赡养母亲,还定期给老人体检,让老人安了心。

  (二)让法治德治“相融”,让村风民风“向上向好”

  他把法治精神融入乡村文明建设,让“守法”成为村里的“时髦事”;渐渐地,村里的变化看得见:以前吵架拌嘴常说“我怕你?”现在说“咱找村委会评理去”;以前办事先想“找关系”,现在先问“有没有规定”。村民们说“法治意识强了,村风自然正了”。

  四、把标杆立在行动上,让“带头”成为干部的“本分”

  “村书记是村里的‘领头雁’,自己不懂法、不守法,怎么带村民走法治路?”小亮书记始终把“尊法学法守法”当成硬要求,做给班子看、带着村民干。

  他给自己定了“必修课”:每周学2小时法律,重点学《民典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农村密切相关的法规, 他还组织村“两委”班子每月开“法治课堂”,请法律顾问来讲课,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让村干部都成为“法治明白人”。现在,村里开会讨论工作,班子成员常说的一句话是“这符合法律规定吗?”近五年,村“两委”决策的大事,件件合法合规,没有一起因决策失误引发的纠纷。

  从村里云喇叭里的法治故事,到调解室里化解的家长里短;从贴在墙上的村规民约,到记在心里的法治信仰,小亮书记用5年的坚守,让法治之花在东新绽放。他常说:“我就是个农村书记,干的都是分内事,只要村民日子过得顺心、村里越来越和谐,再累也值。”这朴素的话语里,藏着一位基层干部对法治的信仰,对群众的深情,对乡村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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