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女,汉族,1961年7月生,定安县五金公司退休员工。她用十年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为妻为媳之道,展现了一个城镇媳妇博爱、仁慈、善良的光辉形象。同时,她待人至诚,收留儿子同班同学十四年。她把为人子、为人妇、为人母的美德,在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的平凡而又平淡的点点滴滴的生活中,最大限度地传承下去,用真心待人,以挚情爱人,让孝老和爱亲成为不灭的长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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