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凤秀,仙桃市胡场镇七号村村民。
近7年来,杨凤秀每年最低出资一万元,在村委会的支持下置办酒宴,请村里老人吃饭。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北京做生意稍有起色的杨凤秀,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支持当地和胡场老家的贫困中小学生读书,为他们送衣服,买车票,提供资金,还拿出自己的房子让孩子们居住。30多年来,近50名学生经她帮助,吃上“文化饭”。她的女儿曾怀着7个月身孕,陪她回七号村“见证”重阳宴欢乐时刻。她的哥哥在她的感召下,捐款5万元现金,支持村里搞基础设施建设。同村50多岁的张翠娥也主动加入为村里做好事,去年重阳节请戏班唱沔阳花鼓戏,就是张翠娥出资。
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