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刚,2005年经北京市工业促进局认定,授予北京三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010年被评为东城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雕漆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201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授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
2012年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授予北京二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2013年被聘为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雕漆专业顾问;
2014年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组织委员会优秀传承人展示奖,获2014至2019年北京市大师带徒津贴;
2015年被评为北京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雕漆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获北京市政府特殊津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专家、北京市第二十五中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导师;
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人民政府高技能人才,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当选为北京市工艺美术职业技能鉴定所评审组专家;
2017年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授予北京一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北京工美集团先进个人。
2018年5月,荣获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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