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正波,男,1964年6月出生,浙江宁海人,汉族。1989年加入九三学社。现任九三学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第八届委员会副主委,宁波市第八届委员会主委。副教授。浙江省第十二届政协常委,宁波市第十五届政协副主席。
1979年至1983年就读于兰州铁道学院(现兰州交通大学)电信与自动控制系自动控制专业,获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5年任兰州铁道学院自动控制教研室教师。其间,1984年3月至7月在铁道部党校锦州分校培训。1985年至1987年在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班管理工程专业学习。1987年至2001年历任宁波高等专科学校(现宁波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系副主任、副教授。其间,1998年至2001年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2年任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系执行主任。2002年至2011年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其间,2003年至2006年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做博士后研究,2004年6月至12月挂职任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综合处副处长。2011年至2012年任宁波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至2015年任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2015年至2017年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2016年至今任九三学社宁波市委员会主委。
曾任九三学社浙江省第四、五、六届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委员会常委;宁波市第四、五、六届委员会副主委;宁波市第十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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