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理龙,男,1957年12月生,庐山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曾在部队服役,转业回地方后先后在原星子县检察院、人民法院,城管局工作。2012年2月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聘为专职调解员。张理龙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坚定信念、敢于担当、办事果断。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针对各类疑难复杂案件,总结丰富经验,自创调解“十二法”,事故调解成功率逐年大幅度提升,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由于调解方法恰当,事故当事人多次为调解中心赠送锦旗。2020年,张理龙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张理龙被评为江西省一级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