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飞,夏津县司法局东李官屯镇司法所所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王飞飞一直兢兢业业,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过硬的业务本领积极投身工作之中。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包括帮离婚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帮拖欠工资纠纷的农民工追回赔偿款等。工作任务的繁重以及平时的加班加点,她都不曾抱怨,而是把法律援助工作当成一种神圣的事业,将自己的满腔热情融入进去,让更多弱势群体沐浴法治阳光。
2013年5月王飞飞撰写的《关于社区矫正帮扶问题的研究》一文在全省“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主题征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被编入《山东省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获奖论文汇编》一书。2015年被夏津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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