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铭,男,1972年10月,平远县殡仪馆馆长。
2014年获学雷锋标兵荣誉;2016年、2017年、2018年获县系统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评为平远县第二届文明家庭。
刘军铭2002年从部队转业,不顾世俗的目光,毅然到殡仪馆工作,从一线人员到办公室主任、副馆长,2017年3月开始负责殡仪馆全面工作。
多年来,刘军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工作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殡仪馆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因工作业绩突出,县殡仪馆于2014年至2020年连续7年被分别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于2020年3月被省民政厅认定为“广东省二级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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