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勇,男,汉族,197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山东胶州人,胶州市人民法院法警。
2008年3月韩勇从部队转业至地方工作,他继续保持在部队的优良传统,发扬不畏艰苦的精神,努力学习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为自己的法院工作打好基础。
来到法院工作后,从法警队到执行局办公室到执行一庭再到执行二庭,一直从事着执行工作。经过多年的磨练,对执行工作深有感悟。执行工作,是保证当事人权益的最后一步。在这个部门工作,要有服务大局意识,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有不畏艰苦的意识。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专业技能。转业后碰到了专业不对口的问题,面对复杂的案件他不打怵,努力向书本学习,向同事们学习,很快就能胜任了本职工作。但是面对新形势,案件向标的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发展,这给他提出了新要求,每天都要抽出一点时间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特别是新法条的学习。收获与付出总是成正比的,在案件繁重、人员较少、装备落后的情况下个人每年完成的案件数量、质量均名列前茅,特别是处理一些沉案、旧案、信访案时候,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穷尽手段、挖尽线索,实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达到了当事人双方了胜败皆服的状态。受到了院里的肯定,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特别是在处理某公司系列案件过程中,面临公司拖欠300余名工人的工资又欠外债约2亿元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加快执行进度,白天上班晚上加班,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资产变现,保障了工人的工资,其他的债务人的权益也得到实现。在法院执行局工作期间,每年均结新收案件200余起,在个人结案方面名列前茅。接收历史遗留旧案1000余件,通过努力解决了大部分,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也获得了当时人的认可。
近年来,上级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廉政建设更是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执行中的大量财、物,韩勇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常与同志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出出汗,红红脸,查找自己的不足,接受同事们的监督。用党建引领执行,从思想上认识执行的重要性,提高执行水平,强化服务意识。他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对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严”字当头,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干干净净为法制事业而奋斗。
转眼间,韩勇已转业到法院14年,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坚守本职服务人民的初心。韩勇深爱着法律工作,最高兴的时刻就是受到当事人肯定的那一瞬间。他自豪地承诺在今后的日子里,继续紧跟党中央的引领,提高思想觉悟,强化业务水平,再接再厉继续服务大局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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