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颖,女,现任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自2007年进入检察机关以来,杨晓颖始终工作在检察一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先后荣获“全国公诉标兵”“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齐鲁最美检察官”“青岛市三八红旗手”等30余项荣誉,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二次。
杨晓颖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种、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个攻坚战中,在“扫黑除恶”、“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疫情防控”等专项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青岛等工作大局中,始终以强烈的政治使命感和法律责任感,服务大局、忠诚履职,以担当精神攻坚克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用实际行动和精湛本领展现了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忠诚与信念。
政治过硬,忠诚履职,用精湛本领彰显检察担当
近年来,杨晓颖一直工作在职务犯罪检察一线,凭着敢于担当的政治素养、深厚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不断为国家反腐肃贪、净化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一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移交青岛市院办理,杨晓颖作为主办检察官全程参与此案。在该案办理期间,恰逢全国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杨晓颖和专案组成员在全力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多次赴北京、济南等地开展提前介入、提讯、案件汇报等工作,审查案卷材料70余册,制作审查报告27万余字,办案质效没有因疫情受到丝毫影响,该案在疫情期间的办案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为确保取得良好办案效果,杨晓颖和专案组成员多次对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使被告人对检察官充分信任和依赖。庭审时,被告人认罪悔罪,并对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人文关怀和教育挽救表示感谢。该案的出庭效果受到了最高法和最高检的高度认可,被最高检评价为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出庭典范。因业务突出,杨晓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借调,参与全国范围内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指导工作,先后指导福建、天津、山东等地办理的四起省部级干部和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参与研究《国家监委与高检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重要文件,展现了良好的敬业精神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最高检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敢于担当,甘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使命
杨晓颖始终坚持把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作为践行人民检察官职责使命的根本原则,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办案的最高价值追求。
2019年初,杨晓颖接到上级通知,中央纪委抽调其参与一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工作。当时家中孩子年幼、丈夫经常出差,再次赴外地长期借调工作,让她对家庭感到无比愧疚。但她知道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忠诚担当是首要职责,在组织需要自己的时候不能退缩。在家人的理解支持下,她又一次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全身心投入到国家的惩腐肃贪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忠诚担当的检察精神。在四个多月的借调期间,杨晓颖放弃所有节假日加班加点审查证据,元旦和春节仍坚守岗位,作为证据审查小组成员,梳理、审查证据数万份,提出补证建议数百条,夯实了证据基础,确保了案件质量,工作表现受到中央纪委领导和同志们一致好评。案件移送起诉后,在最高检和山东省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杨晓颖和专案组成员出色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任务,案件办理效果受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最高检的高度评价,该案的多媒体示证创新了“青岛模板”,被最高检在省部级职务犯罪案件中推广使用。
孜孜以求,砥砺前行,用专业力量展现检察风采
杨晓颖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实际行动发挥着优秀检察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中,杨晓颖立足办案实际,参与创建多项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负责制定起草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意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等文件,推动了青岛地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工作之余,杨晓颖结合办案实际,撰写了《贪污罪共犯的认定》等多篇文章,在《刑事司法指南》等刊物上发表,制作的《受贿罪共同犯罪研究》《被告人翻供案件的庭审讯问技巧》等课程被评为全省精品课程、精品微课,以职务犯罪课题申报的2020年度山东省院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和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均获立项,多次获邀赴浙江、河北、陕西等地为检察干警授课。2019年以来,先后三次被最高检邀请参与编写检察业务教材,其中《公职人员职务犯罪认定与证据指引》(中国方正出版社)已经出版,为促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检衔接贡献了力量。2019年6月,经最高检推荐,杨晓颖登上《民主与法制》杂志封面,和其他四位来自全国检察机关的女检察官一起,向全国读者讲述新时代女性公诉人的检察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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