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凤霞,女,历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审判员,现任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多年来,胡凤霞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忠实履行法官职责,踏踏实实地工作在刑事审判第一线,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绩。主办和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受到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和各方当事人广泛好评。多次被评为宣传能手、调研能手、先进工作者,并被授予“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日照市优秀共产党员”“日照市十大杰出青年”“日照市职业道德模范”“日照好人之星”“最美法官”“公信法官”“青年岗位能手”“市直优秀妇女工作者”“个人三等功”等荣誉称号。
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主动承办刑事大要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犯罪高发,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权利保障、环境保护、惩治贪腐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刑事审判法官提出了严峻考验。胡凤霞因政治素质高、办案能力强、业务全面,被选拔承办或参与审理了青岛市原公安局副局长姜集喜受贿案、汤敬涛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滕淑文集资诈骗案等多起大要案。
2018年,在刚休完产假、身体尚未完全复原的情况下,胡凤霞克服苦难、勇挑重担,又承办了张守玉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卷宗96册,涉及19名被告人12个罪名56起犯罪事实,人数多、罪名多、证据多,案情非常复杂。辩护人庭前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重新鉴定、申请公诉人回避等一系列程序性问题,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带来阻碍。为了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该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她与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开启“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细致审查梳理卷宗,制作初步审查报告十余万字;为全方位了解案情、保障当事人及律师的合法权利,她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四次十天,与律师沟通四十余人次,收集辩护意见近百条;为确保案件质量,她主动加强与公诉机关、侦查机关的沟通交流,参加政法委召集会议六次,公检法协调会十二次,发出补充调查函三份,提出补查建议十余条,收到补充证据上百份。在吃透案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她用周密详尽的预案、公正严明的庭审、有理有据的判决使最初态度强硬的被告人和辩护人从对抗转为配合,庭审历时5天,持续到最后一日的23时,圆满结束。庭审、判决以及后续涉案财物的处理均依法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案例传递司法温暖
胡凤霞关注少年审判工作,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对性侵儿童犯罪零容忍,2020年审结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共10件12人,对一名具有教师特殊身份的被告人适用十年以上刑罚;她善于寓教于审,通过走访调查、亲情会见、法庭教育、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早日回归社会;她积极争取司法救助,尽力帮助被害人及其亲属解决实际困难,关爱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她热心参与法制宣传,让更多的人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
当前,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犯罪高发,对刑事审判法官提出了严峻考验。为高质高效地审理案件,胡凤霞白天开庭办案,晚上安排好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后,利用一切碎片化时间挑灯夜读,以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迎接不断涌现出的疑难问题。她在工作中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引导公诉机关和侦查机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她注重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按罪名逐笔分析事实证据,不放过任何疑点。为做到除恶务尽,她与审判团队坚持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对组织者、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坚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审判。为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她多次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积极探索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为保证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她与团队多次与公诉机关和侦查机关对接,探索涉黑企业代管托管问题,注重对相关案件犯罪工具、违法所得的处理,充分利用好资格刑、财产刑,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经济社会的稳定有序。
积极参与调研宣传,扩大刑事审判工作的正面宣传效果
在办案的同时,胡凤霞一直注重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宣传彰显法治权威,在社会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近年来,胡凤霞撰写的140余篇信息、宣传和调研材料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或发表,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论文研讨活动中获奖,多次被评为调研能手、宣传能手、政法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她与法官助理合作的《鲁统磊非法拘禁案—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的认定》,荣获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奖。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手中握有生杀予夺及量刑轻重的权力。胡凤霞面对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始终坚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公正廉洁,秉公执法,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清廉为民、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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