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煜淼,女,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0年2月参加工作,现任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该同志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所在立案庭因工作成绩突出,两次被荣记集体三等功。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养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于国家和法律,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两个素质,以“司法为民”最高宗旨为行动指南,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牢记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秉公执法、便民利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提升团队素质,争创文明窗口
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窗口和关口,每年要接待数以万计的当事人,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对外形象。闫煜淼同志带领全庭从强化学习入手,每周定期组织全员政治业务学习,定期交流经验体会,一起研究法律知识,共同学习新的司法解释,潜心钻研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最新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并交流学习心得,推动立案工作的创新实践。在原有方便群众的基础上,对不懂书写诉状和申请执行书的当事人,给予耐心讲解并发给“风险提示书”、“起诉书”等诉讼文书格式。为了便利当事人诉讼,设立跨域立案、涉军立案专门窗口,并开设了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为他们在受理案件时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再创人民满意的窗口形象,努力让每一位人民群众从立案工作开始就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0年共计立案1264件,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要求,不存在拖延立案、不当立案而立案的现象。
充分发挥职能,多元调解解纷
发挥诉前调解中心职能,利用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和手段,尽量使案件在诉前解决、调解解决。闫煜淼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立案调解工作配套制度,细化工作规定,形成了“事事有章可循、人人靠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案件即来即办,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针对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和敏感案件,由诉前调解中心法官和特邀调解员共同对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对调解成功达成一致意见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调解协议,予以确认。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使多起案件当事人自愿放弃诉讼。2020年,诉前调解中心共调解、化解各种诉讼案件382件,其中民事381件,行政1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对弱势群体的案件,积极进行司法援助,尤其是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等案件,构筑诉讼无障碍的绿色通道。
紧抓诉服质效,助推智慧法院建设
自最高院开展了诉讼服务质效指标工作,闫煜淼同志带领全庭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市法院的安排部署,以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体系为抓手,围绕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四个方面,定责任、强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20年,在全庭干警的努力下,诉服质效指标取得了全市第4名,全省第44名的佳绩。
热心服务群众,积极化解矛盾
面对当事人的咨询、疑问,闫煜淼同志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从不间断学习,能够根据信访当事人不同的原因、不同的诉求给予相应的答复,良好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有利于最后服判息诉。对于可能出现信访苗头的案件,注重做好预警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强沟通和管理。从立案阶段就采用了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等措施,加强和当事人沟通,力争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2020年“两会”、国庆期间,均未出现一起进京赴省访信访案件。
工作十一年来,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到审判员的角色转换,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中,时刻保持着一个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政法干警的责任与担当。天平在肩、责任如山,闫煜淼同志深知自己这份工作的分量是如此之沉,如此之重。她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她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她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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