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义红,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起长达15年的信访案件在她手里化解,一项创新机制被省院转发推广并被写入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一次全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座谈交流会在沂源召开,2次荣获全市创新成果一等奖,12起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她,就是沂源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义红。
从检24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眼里,她是干练果断、担当作为的“好标杆”,不知疲倦地奔波在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铿锵征程上;在上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眼里,她是丝毫掺不得“沙子”的硬骨头,更是人们心中的“好闺女”。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就是人民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杨义红写在工作日志上的办案心得,更是她守护公正的精神高地。
2016年,杨义红办理了一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孙某某的丈夫程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意外死亡,孙某某为能够享受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以套取更多的保险赔偿金,便为本是农村户口的程某某伪造了系城镇居民的相关证据。
提交法庭后,导致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发生偏差,按照城镇居民标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孙某某等人经济损失42万余元。保险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在判决生效后依法扣划了全部赔偿费用。
“这样的结果,我们一万个不服!”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孙某某提供了虚假证据骗取了保险费用,便向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检察监督申请。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面对该案已经历经法院两次判决、影响极大的重重不利,听着同事们“是否还有监督必要”的善意提醒,杨义红没有草率做出决定,而是一头扎进了厚厚的案卷中。
一连数天的潜心苦思,杨义红注意到,卷宗中程某某的工资表、误工证明、企业登记证书、房屋租赁合同、流动人口证明等证实程某某是城镇居民的相关证据,似乎还有瑕疵。
为此,她又趁热打铁,先后实地走访了相关的社区、企业、工商、公安机关等部门,对材料情况逐一调查核实,结果发现,程某某并未在县城租赁房屋,也未在相关企业工作,更不属于城市流动人口,相反,程某某一直在其身份证显示的村中居住!
“事实面前,真相只有一个,我们可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根据调查核实的证据,杨义红果断向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作了专题汇报。随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最终,该案按照新的证据予以改判!
16年刑检生涯中,她承办各类刑事案件723件,无一错案。从事民行工作8年来,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09件,所有案件相关单位回复整改率100%。
“要干就干到最好”,这是杨义红从检24年来的一贯初心,也是她始终坚守的不二铁律。
2010年至2012年期间,杜某某先后租赁110余户村民的47余亩农用地,并用猪肝石、炉渣等石料压实垫平,出租给他人存放各类机械设备、酒瓶等物品。
杨义红与刑事检察部门联合调查核实,杜某某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大面积的农用地地面植被破坏,原有土地失去了种植功能,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同时,依法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经向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审批后,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杜某某对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原状,并进行土地复垦。如不能恢复原状,判令杜某某赔偿被破坏农用地恢复原状费用和鉴定费用共计人民币126.42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杨义红先后到3个村走访调查村民30余人,2次与县自然资源局召开联席会协商制定修复治理方案,3次到现场督促、指导治理。在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下,杜某某将破坏的47余亩土地进行有效修复,恢复了农用地原貌。最终,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只要用心,精彩不请自来!”从检路上,杨义红始终坚持“学习强检,创新强岗”思路,不断为自己的“检察生命”增光添彩。
沂源是沂河的发源地,为保护沂河上游生态环境,杨义红带领办案组在环境资源领域积极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办案过程中,杨义红发现生态环境损害、生态修复等往往涉及大量专业技术问题,检察人员难以做到对这些技术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
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她大胆提出了通过借助“外脑”,聘请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思路。在多次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咨询商讨基础上,她主持制订了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邀请第三方代表协助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暂行办法》。
“这次河道治理达到预期效果了吗?我们的鉴定结果,当事人能认可吗?”在办理一起河道修复整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杨义红组织并邀请了具有水利专业知识的淄博市水利专家、县人大代表、县监察委工作人员,组成“第三方代表”,通过对河道现场实地查看、听取案情介绍、观看视频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河道整改效果进行了专项评议。
与会代表们对河道整改后是否达到行洪安全和恢复生态环境的要求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案件的成功办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王效彤副检察长对该院创新第三方评估机制专门作出批示,该创新机制获评淄博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被写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多年来,她倾情检察使命,无愧检察担当,始终坚守在司法办案第一线,把“让人民满意,为检徽添彩”作为一贯的追求,先后被授予淄博市“十佳女检察官”“三八红旗手”“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不忘初心,自有芬芳。“听见群众叹气她就急,看见群众满意她就觉得一切都值!”作为革命老区沂源县一名普通检察官,杨义红会用女子的柔肩担负起硬挺而鲜明的道义,始终用一颗红心精心浇灌着这片“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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