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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

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警六大队副大队长

黄明

  作为共产党员,他刻苦努力,任劳任怨,广受赞誉。作为公安民警,他执法为公,从警为民,深受好评。作为团支部书记,他率先垂范,团结青年,共同奋进。作为社会观护员,他志愿服务,传递爱心,无私奉献。

  曾获主要奖励

  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被市局嘉奖。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事迹详情

  永做一名向上向善好青年

  黄明,男,198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级警司警衔。现任合肥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巡警六大队副大队长、特警支队团委组织委员兼大队团支部书记。

  一、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率先垂范当先锋。

  该同志自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将党的政治学习摆在第一位,特别是认真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会议精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全心全意投入到公安工作与服务大局当中。工作中不怕吃苦、不怕流汗,脏活累活总能够冲在第一线,从来不攀比,大队民警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工作积极性大幅度提高。

  二、工作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会做群众工作。

  该同志能够抓住工作重点,服务大局。以“合法、合理、合情”的工作风格,面对工作对象认真宣讲法规政策、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扎实开展群众思想工作,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瑶海区老上访户孙大发因多年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特地向他个人及单位赠送一面锦旗,以表示感谢、感恩之情,充分展示了新时期青年民警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勤于思考,积极进取,用心带好一支年轻队伍。

  在队伍管理上,紧密结合队伍年轻化、青年民警思想活跃等特点,紧紧围绕组织建设,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制度建队、制度管队,同时将情感渗透到队伍管理中,激发队伍更大的活力和提升战斗力。一年来,他所分管的中队在训练考核、纪律作风、立功受奖等方面一直处于大队前列。在负责团支部工作期间,该同志从规范团组织建设入手,开创基层团组织活动“3+X”模式,“3”即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与共建学校开展关爱贫困学生工作、青年民警小讲堂活动,“X”即不定期地组织民警开展爱民实践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不断丰富警营文化生活,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思路清晰,视野较为开阔,保持较高的政治责任感。

  自2015年11月,成为合肥市首批社会观护员以来,该同志能够立足专业岗位,致力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多次组织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同时被共青团安徽省委聘为非公企业团建工作指导员以来,黄明同志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社会使青年怎样聚集,就用怎样的方式建立团组织”的原则,定期深入帮建企业了解实际情况,主动与所在街道党组织的沟通并争取支持,积极探索建团依托模式,设立大学生就业示范岗、青年职工争先创优模范哨等系列措施,与基层团员青年打成一片,以实际行动树立团干部的良好形象,受到帮建企业领导及员工的一致好评。

  五、发挥特长,乐于奉献,展示警营风采。

  多年的警营生活不仅使他养成了知难而上、勇往直前的性格,也培养其多才多艺的一面,使各项素质都得到全面的提升。工作之余,该同志不断充实自己、打磨自己,充分挖掘自身才能。在市局、支队组织的各项警营文化活动中,他都积极踊跃参加,并连续六年参加了市局文艺调研及“心连心”赴基层慰问演出活动。但他从不计得失,乐于奉献,曾经代表市公安局参加了安徽省曲艺大赛并获奖,展示了合肥警察文武兼备的风采。他以诙谐幽默的表演风格,赢得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后因才艺出众,被安徽省曲艺家协会吸收为会员。

  黄明同志正是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好学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群众和同事的一致好评,也由于他对公安工作的执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多次被市局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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