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东,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先后侦破了一批具有典型性、重大影响的案件,多次受到鄂托克旗公安局的表彰奖励,为打击环食药犯罪作出了突出贡献。2022年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评为全国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这些年来,他办理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食品药品、涉煤领域、林草专项、侵犯知识产权、森林资源等刑事案件共计9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0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财物5000余万元。多年来,刘旭东所办的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未发生一起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他如一把“亮剑”锐利、勇敢,全心守护鄂托克这一方青山绿水,全心守护鄂托克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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