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颖,女,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先后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嘉奖、三等功、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奖励。
无怨无悔从检路,敬业奉献树忠诚。多年来,她在案件受理、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她规范案件受理流转制度、制定《案件质量评查评级制度》、协助起草《司法档案》、完善受案指引,撰写报送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扫黑除恶斗争等各类材料50余篇,工作能力从专业性、全面性等多方面得到充分展现。统筹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各类案件评查、检察专项,组织填报司法档案等大型工作项目,在检察官业绩考评中敢于担当,指导修改考评细则、服务大局指标,圆满完成年度考评、检察长考评等工作任务。她业务能力精湛,多次为两级检察干警解决在办案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得到了“基层答疑者”的广泛好评。
兢兢业业从检路,顾全大局显担当。在重要节点期间,主持部门对内对外工作,无论是案件受理的初核审查、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还是本地维稳遇到的各类困难、全院工作部署下发的工作任务,都能按时稳妥的完成,是本地维稳任务的坚强后盾。在教育整顿活动中,她勇挑重担,不畏艰难、不舍昼夜,统筹两级检察院开展900余起重点案件的交叉评查工作,整理总结案件超两千余件次,刀刃向内深查细纠,获得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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