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鹏辉,男,1967年6月生,生前系阳春市公安局红旗派出所治安队队长、二级警长。黄鹏辉1990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扎根基层32年。在红旗派出所任职的19年里,他亲自参与查处涉黄涉赌案件510余起,抓获违法行为人2000余人,查处涉毒案件60余起,抓获涉毒违法行为人100余人,调解治安案件500余起,检查旅馆、娱乐沐足场所等3000间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黄鹏辉主动请缨扛起防疫大旗,奋战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做好涉疫人员排查稳控、涉疫情违法犯罪打击等工作,累计核查涉疫重点地区人员400余人。2021年12月9日至10日,黄鹏辉在红旗派出所值班长达24小时,期间共处置了18宗警情。2021年12月10日中午12时许,黄鹏辉因心中牵挂未办结的诈骗警情,约事主回访案件,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不幸突发疾病因公殉职。黄鹏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记“个人嘉奖”2次。
2022年5月,荣获“2022年广东好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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