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良,男,198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黄玉良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立足岗位认真负责做好审判工作,近两年个人办结案件数量均位列本部门第一,在劳动竞赛中获评全院年度十佳办案能手,多次获评季度办案能手。指导审理了中央交办广东管辖的陕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钱引安受贿案、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获得良好效果。所办案件从无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情况,从无被当事人信访投诉现象。参加工作以来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通报表扬2次,多次获得嘉奖。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执笔的调研报告获评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一等奖,撰写的司法建议获时任省长朱小丹批示肯定并获评全省“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优秀司法建议二等奖。撰写的理论文章、案例多次获评全院优秀案例、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论文并公开发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廉政纪律,从无同当事人、律师等不正当交往、干预过问案件等违法违纪现象,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了法官良好形象。
2021年4月,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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