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静静,女,198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泗洪县人民法院孙园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泗洪县第十七届、十八届人大代表。2007年参加工作,2016年4月到人民法庭工作以来,她扎根基层一线,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经常到田间地头、养殖塘口巡回审判和调解,进行法治宣讲,努力做老百姓的“知心人”;她带领全庭干警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和多元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所在法庭连续两年案件收案下降率达到10%以上,诉前化解和立案审理涉公共空间治理等案件70余件;对乡镇村居债务清理、渔民禁捕退捕等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指导50余次,接受乡镇村居法律咨询,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好评。本人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十佳干警、优秀庭长,宿迁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泗洪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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