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名人网 > 法治人物 > 胡巧玲

胡巧玲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巧玲,女,1986年9月生,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胡巧玲2011年8月参加工作,经手审判了多起杀人、抢劫、绑架、毒品、诈骗、贪污、贿赂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政治生态的犯罪案件。2018年,她担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主任,负责全面统筹扫黑办各项工作,主办一批涉黑和贪污贿赂重大要案,无一被上级法院发改,扫黑工作年度考核在市直单位中名列前茅。胡巧玲还担任清远市女法官协会副秘书长,多次组织全市女法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和培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撰写司法建议、举行普法讲座、编写普法宣传案例和新闻,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2月,她主动下沉社区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群众加强防范诈骗。

  胡巧玲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个人“二等功”1次,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法院先进个人”“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猜您感兴趣

法治人物

胡姓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