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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红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郑小红同志,女,汉族,1967年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大学毕业后到江汉区法院工作,2004年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担任民意街人民法庭庭长、民一庭庭长。郑小红同志在基层法院默默耕耘,独立办案的10年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000余件,个人年办案数连续居全院之首,保持了无裁判差错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申诉上访案件的“三无”记录。她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平复矛盾、化解纠纷,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郑小红同志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2011年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2014年获最高人民法院“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201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被湖北省委授予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曾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司法调解能手”、“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先进人民调解员”、“武汉市劳动模范”、“武汉市三八红旗手”并多次立功。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郑小红同志始终微笑面对工作、生活,群众亲切地称呼她为“微笑法官”.
  忠诚使命,用心办好每件案件

  郑小红同志始终不忘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坚持公正审判、为民司法,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以女性特有的柔情和至真至纯的人格品质,郑小红同志用言行感化着每一位当事人,感召着每一位当事人亲属,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亲和,体味到法院的关怀。在长期的民事审判实践中,郑小红同志探索出“听叙法”、“释明引导法”、“搁置矛盾法”、“换位思考法”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调解工作方法,兼顾了法理、情理,有效化解了大批矛盾尖锐的民事纠纷。10年来,她个人审结的民事案件无一件重大改判及发回重审。在她的带领下,民一庭全庭的调解率也累创新高,2014年1-9月,民一庭的案件调解率达到76.7%.

  郑小红同志用对人民无比的热爱和忠诚努力工作,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耐心、诚心对待群众,用最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述法律知识,用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她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让老百姓打“便捷的官司、明白的官司、受尊重的官司”,让老百姓享受法律的温情,法官的柔情,让法律和法官都走进当事人的心里。她心系群众,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化解了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民事案件。2010年她审理的涉及76户购房者状告某地产有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全部调解结案。2014年,郑小红主审的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办案十多年来,她不唯办案而办案,体察当事人的疾苦,于细微处显关爱,在办案之外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如跑房管所、街道和社区沟通协调,为身患重疾的当事人李某解决困扰多年的房屋漏水问题,使他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念;往返奔波劝说,为丧偶的肖太婆化解母女积怨唤回亲情复归。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从中体现出郑小红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务实进取,做创先争优的楷模

  郑小红同志立足本职岗位,把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融于审判工作中,按照“三严三实”、“五好干部”的要求,恪尽职守,扎实工作。

  民意街人民法庭管辖8条行政街道,辖内有66个社区、近30个成规模的小商品市场,既是老城区又是商贸金融活跃的市中心,法庭受理案件涉及领域广,新型案件层出不穷、社会矛盾集中。郑小红同志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做到工作耐心细致,对其所办理的案件,不管当事人身份如何、诉讼标的大小、案情难易程度,都认真对待。郑小红同志善于做群众工作,她的微笑工作法,拉近了法官与诉讼群众之间的距离,为纠纷的圆满的解决,注入温暖的力量。

  急群众之所急,巡回审判便民利民。在法庭工作期间,郑小红跑遍了辖内所有社区和市场,常年行走于摩天大厦后的背街小巷,用脚步丈量公平,穿梭于繁荣的小商品市场,用微笑传递正义,几年下来跑坏了3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2008年江城遭遇冰雪灾害,骑车办案途中,郑小红不慎摔伤脚踝,她硬是一瘸一拐地连跑几家银行,及时为当事人办妥保全手续才到医院就诊。郑小红同志积极组织法庭开展巡回办案,根据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把庭审设在社区、单位、当事人家中,做到群众有需求,法庭就流动。面对一些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来院不便的案件,承办法官们甚至一天之内5次上门调解。在郑小红同志的带领下,民意街人民法庭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湖北省杰出青年文明号”、“湖北省青年文明号”、“湖北省先进法庭”、“武汉市先进法庭”等荣誉称号。

  工作着是美丽的。走上庭领导岗位的郑小红仍然奋战在审判一线。2013年1月,郑小红接任民一庭庭长,一手抓队伍管理一手抓审判业务,民一庭的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她个人坚持主审案件,月结案保持在30件以上。今年6月,郑小红主动报名参加审判长遴选,在管理全庭的同时,承担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合议庭审判长职责,迅速与劳动仲裁、工会等部门建立起工作协作机制,合议庭参与诉前调解劳动争议纠纷300余起,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500余起。

  “老劳模”郑小红同志非常注重青年法官的培养,将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青法官。在她的帮助下,一批批从象牙塔中走出的年轻人快速成长为亲民、沉稳、干练的“社区法官”,民意法庭除她之外,还先后涌现出享誉全国的“讨薪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李靖,“武汉市法院办案标兵”魏建峰,“武汉市优秀法官”韩伟等青年法官先进群体。

  清正廉洁,赤诚为党勇于奉献

  郑小红同志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时时刻刻严守思想道德防线。她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始终保持了法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了“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清清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真正做到了无愧于“优秀法官”的称号。同时,作为母亲、妻子、女儿,她确有太多的“亏待”,但她总是说,宁可让家人埋怨,也不能让当事人埋怨。面对叛逆期一度不能正常上学的儿子,她忍着心中的痛楚彻夜陪伴,而当朝阳升起她又争分夺秒奋战在审判一线。郑小红同志在办案的同时,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做了大量的普法送法、联动联调等社会服务工作。她深入中、小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为回应企业的司法需求,郑小红主动与辖区企业沟通联系,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并结合办案和走访中发现的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配合基层组织进行社会管理,郑小红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制成卡片,发放到街道、社区;她关爱弱势群体,向卧病在床的孤寡老人送去关怀和温暖,定期到监狱探视少管所服刑的未成年犯,鼓励在监狱服刑的失足青年认真改造回归社会,帮扶辖区贫困女童,资助她们顺利完成学业。

  郑小红同志立足本职工作,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她具有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具有公正司法、爱岗敬业的职业追求,具有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司法“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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