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英,女,1967年12月生,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会副主席、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
徐秀英坚守法医岗位30余年,办理法医对尸体检验鉴定案件550余宗、法医损伤鉴定3500余件,为侦查办案部门、刑事审判机关等提供了有效的办案依据。她在清远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并实践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办案工作机制,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检察案件中涉及法医对人身伤亡的检验鉴定证据进行专业的技术审查,筑起了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技术类证据质量监督的一道技术防线。她先后办理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案件4000余件,发现并纠正鉴定意见错误或依据不足的案件近200件,有效地防止了因司法鉴定意见错误而导致错案的发生。她坚持对纠错鉴定典型案例分析总结,使本地法医鉴定错误案件率显著下降。为了将所学专业知识更好服务法治社会,她先后两度开设法医门诊,服务群众4000余人次。
徐秀英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工作先进个人”“清远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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