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鑫,男,1983年5月生,咸宁市咸安区双溪桥镇李容村村民。
2022年4月5日下午六点,家住冠苑小区的李女士带着自己和邻居的孩子到附近小公园散步游玩,11岁的儿子因想捞池塘中的小蝌蚪,一不小心滑落水中。李女士大声呼救,可是附近并没有其他人,她连忙到马路上拦车求救。
代驾司机王福鑫和他的朋友王女士刚好开车经过。看到此情景,没有半点犹豫,王福鑫跳到了冰凉的池塘中救人。他探到水底后,水已经没过了脖子。此时落水的孩子也已经呛了水,情况十分危急。王福鑫一手托举孩子,一手摸索走到岸边,然而由于岸边斜坡均为水泥板铺设,长满了青苔,每一步行动都十分吃力,手也被石头擦破流血。情急之中王女士赶忙从旁边找来一根长木杆递给王福鑫,借着木杆的牵引力量,王福鑫才得已把孩子救上来。
看到孩子并无大碍,王福鑫迅速和朋友驱车离开了。半个月后,孩子的家人经过多番周折,找到了王福鑫,当面感谢他。但王福鑫说:“没什么,换做别人,也会这么做的,我只是做了平常人都会做的事”。
救人义举,轻描淡写,这就是咸安人的质朴和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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