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男,卒年48岁,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珍溪供电所所长。
刘军从事电力工作28年,始终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他心中装着每一个父老乡亲,用心用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建立了覆盖供区的“村企服务微信群”,承诺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热心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他舍小家为大家,坚守在防疫保电一线,保障了供区内8万多用户安全可靠用电。在他的带领下,珍溪供电所各项管理指标名列前茅,荣获国家电网公司“工人先锋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五星级红旗班组”等称号。2021年7月14日,在处理窃电违法行为中,他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因公殉职,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了入党时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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