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洪溪,浙江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程钢,浙江省衢州市信安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余志仁,浙江省开化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俞一星,浙江省海宁市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立,浙江省金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丁海鸿,浙江省德清县公证处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时宁,浙江省绍兴市司法局三级主任科员。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林为口,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副主任。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月萍,浙江省桐乡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璐,浙江省德清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林贤森,浙江省温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马燕尔,浙江省余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胡晶伟,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二级调研员。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煜轩,浙江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罗洁,浙江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2024年,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刘兰忠,男,1958年10月生,中共党员,浙江省武义县上黄大气观测站站长。1999年,刘兰忠参与建设中国首座大气背景监测站——武夷山监测站,他带领团队劈山筑路,在高山无人区建站守站,一待就是二十多
缪世钿,三门县民政局三级调研员。2024年9月,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曹盛昌,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2024年9月,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朱培刚,嘉兴市社会福利院院长。2024年9月,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周桂林,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党组成员、移民服务中心主任。2024年9月,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