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干军,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大丰区税务局办公室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顾康忠,盐城市大丰区信访局机关工作人员。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陈迁,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综合办公室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宗进,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唐中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魏栋梁,响水县海洋滩涂与渔业发展中心副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曹磊,响水县小尖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燕华,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再波,响水县南河镇薛荡村民委员会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方霞,响水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海峰,滨海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林海燕,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招商服务中心科员。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陶金,盐城市滨海县总工会法律工作负责人、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站长。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许敏,滨海县八巨镇党建办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吴小军,阜宁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姚晨,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长。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马如洋,阜宁县板湖镇人民政府安监站负责人。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唐儒雅,阜宁县益林镇人民政府办事员。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嵇首伟,阜宁县新沟镇新南村党总支书记。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霄,中共阜宁县委党校教师。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倪国彬,阜宁县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25年5月,被授予“2025年盐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