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宏欣,方正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金和,方正县得莫利镇得莫利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许国旗,方正县纪委监委三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亚东,方正县得莫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邢晓冰,方正县民政局综合业务股股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云海,方正县民政局局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海涛,方正县德善乡德善村村委会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杨智钧,方正县自然资源局方正县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整理中心负责人。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同兆,方正县劳动人事档案中心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肖宝华,方正县松南乡黎明村组织委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周鹏,方正县宝兴乡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陈跃,方正县松南乡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韩立强,方正县宝兴乡新建村党支部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肖英超,方正县宝兴乡人大副主席。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思宇,方正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四级主任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于长斌,方正县会发镇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林树军,方正县会发镇党委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张海峰,方正县天门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冯海滨,方正县方正镇人民政府科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赵海娟,方正县方正镇八名村党支部副书记。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