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四级高级警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孙博群,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大队中队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焦焜,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韩帅,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李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方庄人民法庭副庭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卢俊良,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五星派出所社区警务二中队中队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施玖健,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胡曙航,徐州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处一级警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刘宇,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李小伟,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八年来,他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以高质量履职推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多次获评州级“业务能手”。2021年12月,在“安全守
张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检察官助理、二级主任科员。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黄乐,安徽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三级警长。2024年8月,荣获“安徽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个人”称号。
闫挽涛,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郝炎平,安徽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2024年8月,荣获“安徽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个人”称号。
杨鑫,临汾市大宁县公安局昕水派出所四级警长。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王斐,晋中市公安局支队长。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滕芸,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一级警督。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李爱军,大同市公安局一级警长。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梁华峰,太原市公安局支队长。2025年9月,荣获“山西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贵黎莹,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二级法官。2025年8月,荣获“湖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