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会设,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八级职员。2026年3月,荣获“许昌市魏都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耀辉,许昌市魏都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2026年3月,荣获“许昌市魏都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周冰冰,许昌市魏都公安分局二级警长。2026年3月,荣获“许昌市魏都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孙晓峰,襄城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2026年2月,荣获“许昌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基层高效能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吕晓峰,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长葛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吕晓峰同志是从基层一线刑侦技术人员成长起来的干部。始终率先垂范、冲锋在前。在从事公安刑事技术工作的三十多年间。领导或参与各类案事件
赵瑞,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4年3月,被授予“2023年度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李淑亚,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24年3月,被授予“2023年度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白琳,河南省许昌监狱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兼政治处主任。2023年3月,被授予“2023年河南省五一巾帼奖章”荣誉称号。
樊华,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政工室主任。2023年3月,荣获“2022年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孙娜,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2023年1月,荣获“第五届禹州市道德模范”称号。
杨中华,禹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禹王大道站站长助理。2023年1月,荣获“2022年禹州好人”称号。
娄彦奇,男,汉族,1981年5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队宏达路站站长助理。1999年娄彦奇光荣参军,那时的消防还隶属于武警现役部队,满怀对部队的热爱,娄彦奇立下了扎根消防队伍
王雨,男,198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鄢陵县公安局特殊警务大队三级警长。2020年8月6日下午15时许,许昌市鄢陵县城十字街鼓楼广场2楼发生一起持刀歹徒劫持人质事件。王雨立即带领6名突击队员驾车赶往事发现场
陈修锋,男,汉族,1978年1月生,中共党员,河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三级警长。他利用自身技术及医疗团队优势,主动联系社区,提供无偿医疗服务,特别是独居、行动不便老人,上门为他们健康体检,解决就医不便难
押晓雷,许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二级警长。2022年6月,荣获“2022年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李宜轩,男,汉族,1996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许昌市消防救援支队魏都区文峰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
商晓龙,长葛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副主任、三级警督。2022年6月,荣获“2022年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张金辉,许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2022年7月,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杜广雷,许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2022年7月,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李彦彬,许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2022年7月,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