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朝阳派出所所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马立波,同心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级警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兆乾,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技大队教导员。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杨佰旺,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州区交警四大队大队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军有,固原市禁毒办事业编工作人员。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马俊,同心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兰亚正,固原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刑侦大队三级警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温仲飞,盐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刘小强,固原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科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官振国,盐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四级警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毛玉山,固原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副支队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荣华,盐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级警员。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树本,固原市看守所副所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陈建鹏,盐池县公安局冯记沟派出所所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尹志琳,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孙家滩派出所副所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唐晓媛,青铜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潘玉发,青铜峡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务技术三级主管。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耀达,青铜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锁明,同心县公安局预旺派出所辅警。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顾亮,同心县公安局韦州派出所一级警员。2023年2月,荣获“2022年宁夏自治区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