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洋,男,198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同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二队政治教导员、二级警长。参加工作以来,陆洋始终牢记卫国初心、践行戍边使命,以忠诚、敬业、善为谱写了18载的壮丽奋斗
李四海,方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沈永,方正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杜建宝,方正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宋垚,方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副主任。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田宇光,方正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5年7月,被授予“第21届方正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李志枫,延寿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潘晓东,依兰县公安局情报中心主任。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史佳炜,尚志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户籍民警。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韩月,五常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夏冬慧,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平山人民法庭负责人(副庭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宋斌,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巡逻警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宋建宇,黑龙江博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齐飞,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四级调研员。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王镇,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部一级检察官助理。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郑家龙,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关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张大辉,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六顺街派出所所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关策,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荣市街派出所所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
邢大龙,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街派出所所长。2025年4月,被授予“第39届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