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星静,女,1995年生,预备党员,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该同志坚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在办理多起案件中,通过充分发挥法律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及时监督撤案,帮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等,获省院检察长批示表扬,同时相关办案经过被检察日报、江苏法制报头版报道,该同志在工作中强化实干担当,乐于奉献,连续两年获评公务员考核第一等次。除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外,她担任院团总支书记,积极引导团员青年,立足检察职能,凝聚争先意识,为“平安清江浦”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10月在“国联富丽房地产杯”第二届淮安市检察官、“两公”律师和社会律师“共筑梦想”辩论赛中获得二等奖,2020年6月获得“全面小康用担当 引领发展高质量”淮安市百姓名嘴风采展示“云宣讲”大赛(清江浦区)优秀奖,2021年1月获评区检察院“优秀内勤”称号,2022年2月获评区检察院“最美检察人”,11月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2023年1月获评清江浦区“杰出青年岗位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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