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宇,男,汉族,1991年11月生,河南省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全国见义勇为勇士。
2026年5月15日20时许,刘宗宇在河南省西峡县彩虹桥下刚游泳上岸,忽然听到呼救声,刘宗宇迅速赶往现场,经询问得知,一名少年不慎失足落水,同行的两个玩伴下水施救,结果三人均不会游泳被困水中。眼看三人在水中不断沉浮,一名少年已有明显下沉迹象,刘宗宇立即跳入水中施救。由于3人落水位置分散,刘宗宇先把离岸最近的第一名少年救起,将其拖到岸边。紧接着再次跳入水中将第二名少年拖住,送到岸边。此时第三人已经被冲到深水区,由于连续两次高强度救援,刘宗宇体力已接近透支状态,但他再一次跳入水中,拼尽全力将第三名少年拖到岸边。由于落水时间最长,第三名少年此时已经没有意识,刘宗宇紧急施救,几分钟后少年恢复意识。
2026年5月,刘宗宇抢险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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