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杰,女,蒙古族,1971年10月生,科左中旗代力吉镇双宝嘎查村民。通辽市道德模范。
成家后,刘艳杰将爷爷奶奶、二爷爷、公公婆婆五位高龄多病长辈视作至亲,扛起养老重担。每日天色微亮便起身清扫庭院、清洗衣物、筹备三餐。她根据每位老人身体状况精心调配膳食,做到软烂清淡、营养均衡,坚持打扫老人卧室、通风换气,准时提醒服药、定期监测身体,闲暇时为老人捶背按摩、陪聊解闷。老人身体不适,她就第一时间送医陪护。为了照料老人,她夜间多次起身巡查,常常整夜不敢深眠。面对老人唠叨情绪化,她始终包容谦让、温柔以待,二十余年从未推诿抱怨,让五位老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安。刘艳杰始终心怀悲悯,面对两名无依无靠的孤儿,她毅然决定无偿收养,一守便是十余载。她悉心抚育、视如己出,用无私的爱弥补了两个孩子缺失的亲情,用长久陪伴治愈了孩子残缺的童年。十余载抚育之路,她勤俭持家、精打细算,把家中最好的都留给老人和孩子,自己省吃俭用、默默承压。二十余载孝老,十余载抚幼,刘艳杰以孝心持家、以大爱育人,是邻里公认的好儿媳、好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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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