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柳翠,女,汉族,1990年8月出生,2013年7月参加检察工作,现任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办公室、政治部、监察、检务保障部等多个部门培养锤炼,练就了“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遇事能办”的真本领,成为办文办会办事的行家里手。在文字工作上苦练内功、精雕细琢,近年来撰写各类报告、文稿近70余篇。作为团支部书记,带领青年干警洋溢青春风采,激扬青春力量,各项工作实现创新发展。在她的带领下,院团支部被评为天津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五星级青年之家,获评市级青年文明号。曾先后3次被评为院级优秀共产党员,2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7年被评为河北区三八红旗手,2020年被评为河北区文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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