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亨利·拉方丹(1854年4月22日—1943年5月14日),出生于比利时布鲁塞尔,拥有法学博士学位,比利时社会活动家、法学家、律师、议员,1913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他是比利时议会议员,并于1907年至1943年担任常设国际和平局(International Peace Bureau)主席。
亨利·拉方丹在比利时议会中特别关注社会政策和外交事务。他长期投身于国际和平运动,是和平国际主义的坚定倡导者。1907年,他与保罗·奥特莱(Paul Otlet)共同创立了国际协会联盟(Union of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s, UIA)。1910年,他组织了一场国际组织的世界会议。1913年,因其对组织和平国际主义的贡献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成为首位获得该奖项的社会主义者。他的活动和兴趣广泛,涉足政治、法学、社会学、和平主义、女权主义、共济会和艺术等领域,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洲改革主义潮流的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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