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祖仁,男,1984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他扎根基层检察14年,以“工匠”精神、“求极致”标准依法能动履职,践行高质量司法,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助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曾被最高检、国家卫健委等评为“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扫黑先锋,守护平安
洪祖仁积极投身扫黑除恶工作,办理工程建设、市场流通、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的涉黑案3件48人、涉恶案5件34人,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其中1个案件被评为福建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办案经验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交流,3个案件被评为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他主办的颜某某等24人重大涉黑案,涉及罪名14个,犯罪事实60多起,案卷200多册,仅用24天就完成审查起诉,并推动24名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他主办福建省首例医疗领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惩处犯罪,回应民生关切,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清源,达到“办理一案,影响一批,治理一片”的成效。
护企能手,护航发展
担任派驻自贸区检察室主任以来,洪祖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创新“三服务”集成体系,搭建服务自贸区发展、服务台胞台企、服务高层次人才三大平台,该做法被省委《八闽快讯》、省政府《今日要讯》《厦门特区快讯》等专刊采用推广。他坚持亲清检企互动,积极走访调研产业园区、企业及召开检企座谈会,参与建设知识产权基层服务站,提供合规经营、职务犯罪预防等“菜单式”法律服务,以司法办案促进诉源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完善内部治理。联合行政执法部门等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企业合规经营指导中心,在全省首创“检察+行政+商会+律所”协同指导企业合规模式,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等宣传推广,该项“司法工作创新品牌”被列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成果汇编》。
抗疫标兵,召之能战
洪祖仁始终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办案履职”两不误。他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口罩诈骗、妨害公务、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4件19人,两次担任隔离酒店专班组长,下社区、当志愿者、上讲堂,以多种方式参与、服务疫情防控。2021年9月,面对突如其来的厦门本地新冠肺炎疫情,他管理湖里区接收隔离人员最多的隔离酒店,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厦门健康驿站启用之前,他还应邀为专班工作人员开展涉疫法律法规与防控政策培训,提高隔离场所管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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