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岭,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唐山市文明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
从军从警40年来,年龄在变、身份在变,不变的是他事求极致的信念。“干就干好”这句话他一直挂在嘴上、记进心里、融入血脉、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
忠诚履职,全力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刘瑞岭采取“警力跟着城管走”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了城管执法在哪里,警察保障执法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2018年4月,城市管廊建设施工单位作业时出现人为阻挠正常施工行为,接警后,刘瑞岭迅速组织警力赶赴施工现场。近3个小时,他耐心细致地宣讲法律法规,陈述利害关系,将阻碍施工一方劝离现场,工地恢复正常施工作业,有力助推这一市政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在整治取缔启新立交桥下自发市场工作中,他带领全体民辅警认真细化整治行动中的工作标准,连续1个月的时间,始终坚持每周六、日从凌晨两点到次日下午一点在岗执行任务。行动中,配合城管执法人员清理、劝离启新立交桥下违法经营摊点200余处,受到了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市城管局党组的高度肯定与赞扬。
强化整治,强力规范文明养犬行为。2021年2月,在唐山市开展《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作为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刘瑞岭带领修订专班工作人员多次同市人大法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律师团体、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讨论证、逐字逐条推敲法规条文。为推动全市文明养犬形成风气,刘瑞岭强力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治理,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为我市勇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打下了坚实基础。为确保取得最佳效果,刘瑞岭带领执法人员经常凌晨5点出发,在市民遛犬高峰时段进行执法宣传,对重点管理区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治理50余次,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赞扬和理解。
敢于创新,率先实现信息化管理模式。为切实提升犬只管理水平,刘瑞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本着有效管理、创新管理的工作目标,依托“唐山文明养犬”微信公众号建立养犬管理系统,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犬只登记“网上办、指尖办”的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犬只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过户、一键寻犬、年检自动提醒等多项功能,有效减少了犬主、养犬单位跑办次数。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犬只登记34500个,曝光不文明养犬行为400余起,“一键寻犬”帮助犬主寻找丢失犬只200余只。此外,为解决部分犬主因无智能手机、无微信等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问题,刘瑞岭联系协调设置86处覆盖全市各县区的线下养犬登记便民服务站,免费协助养犬者登记犬只信息。
刘瑞岭曾被评为优秀预备役军官,先后8次荣立政府三等功、公安三等功,6次荣获个人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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