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普,男,中共党员,在部队服役12年,为响应国家政策,减轻地方安置负担,选择自主择业。
退伍后,一直经营一小门市至今,没有过多收入,只能维持日常所需,所以,生活一直处于生活拮据的情况。另外儿女都已上大学和父母身体不太好,造成更大经济压力,虽说经济条件紧张,但退伍至今一直坚守人民军队“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优良传统,发扬着军人的奉献拼搏精神,为我县的志愿服务和文化弘扬发展与宣传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自2004年至今,一直担任“海兴县怡兴园广场书法培训社”义务指导教师及负责人,已有17年。因为培训社是一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所以十几年来没有和学员收过一分钱,但为了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一直默默的坚持,这些年来书法社已经培训了学员2000余人,为海兴县的书法普及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也培养了不少书法人才进入了各大中院校,同时书法社的发展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好评。17年来,书法社每年约从三月份开班到11月底结束,差不多八个月240多天,每天从早上五点至七点多近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办学的宗旨是通过义务教授书法,提高全县青少年书法艺术水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除了下雨天外,基本保持全勤教学,地点在海兴县的地标性建筑怡兴园广场,书法社的教学方式是:以水为墨、以地为纸。暑假里是学员最多的时候,每年报名的学员将200人左右,主要以中小学生为主,下至4周岁的娃娃上至高三毕业生及大学生,同时鼓励家长与孩子一同学习。根据学员基础和水平因材施教是书法社的一大教学亮点。为了便于联系和掌握学员们学习情况,每年都会为学员们登记造册。学员大多来自县城,也有周边一些村庄的,最远的学员要赶将近二十里路前来学习。
经过多年的坚持与不懈努力,他的事迹和广场书法培训社的发展历程先后被新华社,人民网,河北日报,沧州日报,沧州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报道,并且荣获:2015年广场书法培训社被评为建县50周年最美海兴人“最美志愿者组织”;2016年3月份个人被推选为“中国好人”候选人;2016年个人荣获河北省“书香家庭”称号;2016年个人被评为第十届“沧州好人”典型代表提名奖;2016年个人荣获河北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2017年书法社被评为海兴县“最美海兴人”—“最美志愿者组织”及我个人被评为二〇一七年度“最美海兴人”—“最美公民”;2017年被当选为海兴县第九届政协委员;并荣获2017年度优秀政协委员。
他对自己所取得的成绩并不满足,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努力。为海兴县的社会公益及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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