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学恭,河北省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二级调研员。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宋炜,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四级调研员。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赵顺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法案处处长。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李光普,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二级主任科员。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郭飞,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郑莉,石家庄市桥西区南长街道仓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李州,石家庄市长安区阜康街道自由港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邢燕,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统战部副部长。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叶浩,正定县正定镇四合街村党支部委员。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王晓飞,中共新乐市彭家庄回族乡委员会书记。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雷亮,灵寿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所长(馆长)。2025年12月,荣获“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雷永乐,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小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刘力佳,赵县谢庄镇田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张玉峰,无极县东侯坊镇东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常兵,石家庄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长安区局专卖科科长。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刘俊伟,平山县蛟潭庄镇蛟潭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张宁宁,正定县曲阳桥镇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张丙朝,晋州市总十庄镇武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张会娟,石家庄市鹿泉区集中供热管理二处稽查科科长。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
沈庆,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2023年12月,被授予“2023年石家庄市劳动模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