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小康,方城县财政局督查绩效办主任、派驻二郎庙镇西吴沟村第一书记。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杨本朝,南召县白土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尚政,淅川县香花镇宋岗村党支部书记。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宏志,方城县小史店镇人民政府九级职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余春来,南召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段中玉,淅川县上集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主任。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邵玉民,中共方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梁志豪,中共南召县委副书记。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魏筝,淅川县金河镇镇长。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明豪,方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桂林,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贾宇,淅川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教导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富文,社旗县仿真花协会会长。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孙媛媛,南阳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派驻宛城区溧河乡胡寨村第一书记。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清锋,淅川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贵昌,社旗县桥头镇小河流村党支部书记。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桂航,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民政府八级职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徐再超,社旗县赵河街道办事处主任。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胡雅哲,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蕊,邓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邓州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2026年4月,荣获“南阳市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