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萍,彝良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县妇联兼职副主席。2024年2月,被授予“2023年度云南省最美妇联执委”称号。
张淑祝,镇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妇联主席。2024年2月,被授予“2023年度云南省最美妇联执委”称号。
殷家敏,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妇联主席、区妇联兼职副主席。2024年2月,被授予“2023年度云南省最美妇联执委”称号。
孙淼淼,临沧市公安局警令部情指中心教导员。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马壮和,弥渡县检察院政治部主任。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邓国萍,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两禁大队大队长。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廖荣,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三级法官。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张林玉,龙陵县公安局三级警长。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廖忠玲,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陈璐,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张明,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校园保卫处副处长。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陈建,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保山市支队腾冲市中队一分队分队长。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何亮,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丽江市支队政治部副主任兼队务科科长。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普绍禧,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大理白族自治州支队漾濞彝族自治县中队政治指导员。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朱雁,云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四级高级警长。2023年11月,被授予“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成绩突出个人”称号。
周宏宇,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大队长。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周东辉,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普洱市支队支队长。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李荣贵,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东盛西路特勤站消防员。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赵银斌,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勐焕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李海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2023年10月,被授予“云南省应急管理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