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彬,怒江州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陈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一级法官助理。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罗华,普洱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谢颖,大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姜崇明,保山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张亚娟,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吴京,昭通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史莎丽,安宁市人民法院昆钢法庭庭长。2026年1月,被授予“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和重杰,昆明市五华区西昌路消防救援站副分队长。2026年1月,荣获“云南省就业创业先进个人”称号。
张雪,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2026年1月,荣获“楚雄州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先进个人”称号。
夏绍兴,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2026年1月,荣获“楚雄州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先进个人”称号。
黄丽娟,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胡周,中国人民解放军95774部队组织科科长。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丁宝华,中国人民解放军77228部队54分队政治指导员。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高艳平,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怒江边境管理支队独龙江边境派出所三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欧建飞,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宾川县大队政治教导员。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李莉娟,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牛晓星,怒江边境管理支队花桥坝边境检查站政治教导员。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赵银斌,芒市勐焕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
项二团洼,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大队长。2025年12月,荣获“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