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依尔·米吉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三级高级警长。2026年6月,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资春健,新和县玉奇喀特镇派出所副所长。2026年5月,被授予“新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高天萍,新和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2026年5月,被授予“新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阿里木·艾海提,新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委员。2026年5月,被授予“新和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阿布力克木·吐尼亚孜,博湖县武警中队干部。2026年5月,被授予“第七次博湖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玛依然·阿不力孜,博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辅警。2026年5月,被授予“第七次博湖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乔龙巴特,博湖县公安局才坎诺尔乡派出所所长。2026年5月,被授予“第七次博湖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闫振祥,博湖县消防救援大队西虹路站班长。2026年5月,被授予“第七次博湖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于凯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法制总队三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崔起铭,第十三师哈密垦区公安局龙泉派出所一级警员。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陈虓,第十四师和田垦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茹柯耶·米吉提,第十四师和田垦区人民法院二级法官。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石榴,第十师公安局法制支队一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苑保光,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垦区公安局交河西派出所辅警。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范茹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十师分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主任。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陈俊杰,第十二师三坪垦区公安局头屯河派出所所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赵丽梦,第九师额敏垦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主任。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于冬冬,博州边境管理支队柯依塔什边境派出所一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新,第六师五家渠垦区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杜彦方,第三师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2021-202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