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燕,安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2026年2月,荣获“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称号。
张兴强,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金家林派出所民警。2025年12月,荣获“2025年绵阳市涪城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杜杰,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2025年12月,荣获“2025年绵阳市涪城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周杨,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吴家派出所所长。2025年12月,荣获“2025年绵阳市涪城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王元平,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5年12月,荣获“2025年绵阳市涪城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黄昌楠,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副院长。2025年12月,荣获“2025年绵阳市涪城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邓碧涛,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永商派出所二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第八届成都市道德模范”称号。
张崇明,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玉林派出所副所长。2025年12月,荣获“第八届成都市道德模范”称号。
王瑞华,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武装部上校部长。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靳斌斌,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消防支队保障科科长。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李旭明,凉山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干部科二级助理员。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扎西杜基,木里县公安局东朗派出所教导员。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李萍,昭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刘丽,布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杨友才,德昌县公安局党委员、副局长。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宁德祥,会理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冉旭,西昌市公安局经久派出所副所长。2025年12月,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肖蓉,南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书记。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邓亚兰,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公安局政治处一级警长。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
张经国,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人员。2025年9月,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