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何敬军,泰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四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兵,东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许琳琳,肥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四中队指导员、三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建,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任传宝,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王宸龙,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山口派出所四级警长。2026年5月,荣获“泰安市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赵治国,山东省公安厅环境资源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食品犯罪侦查支队四级高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农业强省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魏自伟,山东省公安厅特警总队综合管理支队三级警长、驻京工作机制办公室民警。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万慧泽,山东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相光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三级法官助理。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赵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三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窦同凯,博兴县公安局博昌派出所副所长兼政务服务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于明昭,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孙文成,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书昌,武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郭宝,德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支队二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段宝亮,沂水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欣,泰安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凤凰派出所民警。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李景伟,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北京路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2025年12月,荣获“山东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