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龙妹,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务技术三级警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南果吉,贵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王颜玲,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杨文海,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重案一支队支队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慧琴,西宁市城北区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马国东,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一级检察官。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王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三级法官助理。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王小婷,刚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尤晓玲,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马世华,海北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杨生辉,互助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韩晔,化隆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国卿,兴海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马月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马素清,大通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杭丽,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审判员。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秀媛,西宁市公安局户政科副科长。2023年2月,被授予“青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冰措,海东市平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023年2月,被授予“2023年度青海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党春艳,女,1974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党春艳同志心怀法律信仰,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