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玲,寻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付蕾,上犹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邱黎晶,大余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徐泽英,江西海融(信丰)律师所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雷玮炜,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吴杰,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钟毅芸,江西客家人(定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方甘玲,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吴群,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妇委会副主任。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李红梅,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工会副主席。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甘志娟,安远县人民法院法官。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任为群,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林姗,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张欣,赣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宣传科文员。2022年3月,被授予“2021年赣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黄波,男,1997年10月出生,崇义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员。2023年1月6日,一位老人在消防队门口徘徊许久。老人看起来80岁左右,穿着厚棉服,戴着一顶帽子,拄着拐杖。黄波同志见状后连忙上前询问,得知老人因患病突
李美元,赣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2022年11月,被授予“江西省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余其文,进贤县公安局架桥派出所三级警长。2022年12月,被授予“江西省红十字博爱大使”称号。
忻军,男,1969年7月生,中共党员,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扬子洲派出所二级警长。忻军33年如一日扎根公安基层一线,用心用情服务辖区群众,多次负伤住院,身上伤痕10余处。忻军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
郝怡静,赣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三级技术主管。2023年2月,荣获“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钟雪琼,宜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务技术三级主管。2023年2月,荣获“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