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猛,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长。2026年8月,被授予“镇宁自治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梁建雷,惠水县和谐路消防救援站特勤班班长兼装备技师、一级消防士。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官阳,武警黔南支队执勤二大队执勤五中队中士。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志浩,武警黔南支队执勤一大队少校大队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茂,武警黔南支队政治工作处中尉干事。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孝桃,平塘县公安局克度派出所一级警员。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杨勇,长顺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任昆,惠水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大队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涂春,龙里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刘锋,贵定县公安局法制与督察审计大队(信访办公室)大队长、一级警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娟,瓮安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2026年7月,被授予“第七次黔南州民族团结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罗人铭,安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2026年7月,被授予“贵州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肖俊文,贵州省公安厅教育训练处三级主任科员。2026年7月,被授予“贵州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冉啟令,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二级警长。2026年6月,被授予“松桃苗族自治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刘翼,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2026年6月,被授予“松桃苗族自治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刘秋岚,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2026年6月,被授予“松桃苗族自治县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姜盛君,贵阳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情报科副科长,第一党支部书记。2026年7月,被授予“贵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杨豫堂,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党委(党建指导科)一级助理员、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委员。2026年7月,被授予“贵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彭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党支部书记、副庭长。2026年7月,被授予“贵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黄君,贵阳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开阳县紫兴街道顶方村驻村第一书记。2026年7月,被授予“贵阳市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