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那提·努尔兰,武警贵州省总队安顺支队执勤三大队紫云中队上尉中队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沈江,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武装部中校副部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齐立,安顺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周光荣,安顺市西秀区塔山东路消防救援站站长助理。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李丹,安顺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常朝海,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索派出所一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夏瑞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吴小莉,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白马湖派出所一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乃山,安顺市公安局平坝分局政保大队二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钱莎,安顺市公安局西秀分局二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五次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庞科宇,武警贵州省总队黔东南支队政治工作处正连职干事。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璐,黔东南州公安局副教导员、二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兴来,剑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四级检察官助理。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立,剑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通信班班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友林,雷山县公安局大队长、一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陆雨霖,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助理。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井华,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銮里大道消防救援站三级消防士。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潘述耀,天柱县公安局大队长、二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张达文,三穗县公安局一级警长。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蒋献农,镇远县消防救援大队二级消防士。2026年9月,被授予“第六次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